证监会上周五发布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》。《减持管理办法》要求大股东在重大违法情形下不得减持;大股东协议转让丧失身份后六个月内仍需遵守减持要求;大股东不得违规融券卖股;大股东一致行动人等同对待,防止股东规避减持限制;防止股东“假离婚”等绕道减持行为;可责令违规减持者一定期限内回购,并上缴价差。
(来源:财联社)